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2-04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元政办字〔2021〕67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2-0405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元政办字〔2021〕67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元宝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调整元宝山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褚海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学民 区卫健委主任
宋元索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成 员:刘永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徐 伟 区武装部政委
吕金平 区发改委副主任
杨春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瑞志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白晓东 区农牧局副局长
鲁占文 区交通局副局长
罗振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 文 区政府副科级督学
张献辉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力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瀚明 区人社局副局长
丛龙宾 区卫健委副主任
宋海莲 区信访局副局长
李 平 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杨士俊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张宝军 区科技局副局长
田 亮 区商务局副局长
陈建敏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总工程师
各镇乡街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王学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丛龙宾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策略,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镇乡街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2021年9月16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