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2-0336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元政办字〔2021〕 号 | |
成文日期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403011568734U/2022-0336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
文 号 | 元政办字〔2021〕 号 |
成文日期 | |
公文时效 |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英金河改河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元宝山镇、风水沟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调整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英金河改河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李占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高文学 平庄煤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副组长:付秀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李宗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丛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志强 区发改委主任
王洪武 区财政局局长
薛董平 区统计局局长
于景春 区住建局局长
高 岭 区信访局局长
李国志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傅延辉 区水利局局长
于 力 区司法局局长
郭 峰 区农牧局局长
丛培军 区林草分局局长
刘树林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卢仕良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刘亚明 元宝山镇党委书记
王博文 元宝山镇政府镇长
赵旭东 元宝山镇人大主席
赵永峰 风水沟镇政府镇长
梁文忠 平庄煤业副总工程师、蒙西筹备处主任
刘耀光 平庄煤业计划发展部主任
李国志 平庄煤业生产技术部主任
迟青君 平庄煤业机电动力部主任
滕庆山 平庄煤业矿产资源部主任
吕世军 平庄煤业工程建设部主任
李三川 元宝山露天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姚 勇 元宝山露天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
秦建民 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副矿长
张效先 咨询组组长
薛志臣 元宝山露天煤矿土地办主任
王克喃 元宝山露天煤矿土地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房屋征收谈判组、政策法规解读组、法律评估研判组、治安维稳组、证据采集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元宝山镇,办公室主任由刘亚明、王博文同志担任,负责改河及相关工程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调度,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地做好相应工作。
一、房屋征收谈判组
组 长:付秀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亚明 元宝山镇党委书记
王博文 元宝山镇政府镇长
赵永峰 风水沟镇政府镇长
副 组 长:赵旭东 元宝山镇人大主席
周海民 南荒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国军 南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三川 元宝山露天煤矿矿长、党委副书记
姚 勇 元宝山露天煤矿党委书记、副矿长
秦建民 元宝山露天煤矿生产副矿长
成 员:张效先 咨询组组长
芒 来 元宝山镇党政综合办主任、财政所长
孙海田 元宝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杨永军 元宝山镇综合执法局干部
张 华 元宝山镇综合执法局干部
张喜波 元宝山镇环保站站长
薛志臣 元宝山露天煤矿土地办主任
王克喃 元宝山露天煤矿土地办副主任
刘海平 南庙村村委会副主任
孔祥彬 南庙村村委会副主任
邵吉双 南荒村村委会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树立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国家征收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签约的被征收户奖励政策核算、证件收集审核、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办理发放补偿款手续、“一户一档”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解读组
组 长:李宗萌 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梁占军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孙中宇 区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平 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谭鹏飞 区司法局副局长
郭 伟 区农牧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推进落实平庄煤业元宝山露天煤矿英金河改河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控制;对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土地等进行调档、核实和处理,对无证土地及附属物进行认定。
三、法律评估研判组
组 长:于 力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王彦欣 同实律师事务所主任
成 员:刘晓青 元宝山镇司法所所长
工作职责:对征收程序及发布文件的合法性进行把关审查,解决日常法律问题;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法律政策解读等工作;对征收过程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防控,做好群众的政策解释、答复和正确引导工作;做好依法征收的要件、程序等前期准备工作,对每户档案进行逐一研判,做到完整合法;积极应对“维权”律师干扰征收工作的行为;负责因征收引发的相关诉讼,确保“零纰漏”。
四、治安维稳组
组 长:卢仕良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副组长:刘景春 元宝山派出所所长
闫 军 露天矿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 刚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刘海军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中队长
葛洪辉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杨光欣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工作职责:负责严厉打击征收过程中煽动闹事、阻碍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谩骂、威胁、攻击等行为。
五、证据采集组
组 长:刘晓青 元宝山镇司法所所长
副组长:杨洪生 宝山公证处党支部书记
成 员:孙海田 元宝山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干部
杨永军 元宝山镇综合执法局干部
张 华 元宝山镇综合执法局干部
张喜波 元宝山镇环保站站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司法公证、证据保全等证据的采集,为征收工作提供全过程公证服务。
2021年10月 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 日印发